申請商標註冊流程圖

參考資料:商標註冊達人-自創品牌如何申請商標註冊

PS.12年商標專利申請經驗,若有專利商標申請問題,歡迎來電討論喔!!

TEL:0928-497-857(週一~週五9:30~18:30),吳小姐,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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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志零姐姐想在拍賣網站上販售各種美容保養品,並自創一個品牌『即時網路美容店』,擬指定使用於進出口化妝品、保養品的代理、販賣等服務。是否可行?
《解析》
『即時網路美容店』是不可能獲准商標註冊的。依商標法規定,要能獲准商標註冊,必須商標足以使商品或服務之相關消費者認識其為表彰商品或服務之標識,並得藉以與他人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也就是說,申請作為商標的名稱或圖樣必須要具備有識別性(又稱為『特別顯著性』)才有可能成功獲准註冊。什麼叫做商標的識別性呢?我們可以看一下智慧財產局公告的『商標識別性審查要點』,該要點將商標依其識別性強弱區分為:
1、 獨創性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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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有一項發明想要申請專利。若已先向外國提出專利申請,仍需在我國申請嗎?專利申請須注意哪些事項?
ANS:
專利係採屬地主義,專利申請人雖已向外國申請專利,倘欲在我國受到專利保護,仍應向我國申請專利專利申請人並應注意主張優先權之期限,如逾主張優先權之法定期限,又因外國專利申請案已公開或已核准公告後才向我國申請專利,將喪失專利新穎性
至於專利申請的程序,一項發明創作通常依照其技術創新性、市場開發潛力、技術移轉可行性等,選擇適當時機赴相關國家申請專利。通常情況係先向我國提出專利申請,而後申請外國專利。另須注意避免因自己申請專利前之公開,致喪失新穎性。此外,如已在我國申請專利後,有向外國申請專利必要時,為避免專利新穎性喪失,請儘速向外國提出專利申請。反之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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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詢問:

我昨天收到智慧財產局寄來的ㄧ封商標駁回理由書~
大意是說我申請的商標名稱是商品本身的說明文字且不具識別性~
可是我申請商標之前有先檢索過智慧財產局的資料庫~
確定沒有和別人的商標名稱相同或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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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詢問:

我和朋友最近合夥創業網路商城(名字暫定24hr即時網路商城),但我們還沒有申請公司行號,可以先申請商標註冊嗎?!另外,申請商標註冊了以後是不是就要開始繳稅了呢!?不好意思問題有點雜,謝謝~

商標註冊達人回覆:

首先,申請商標與是否要繳稅完全無關。申請商標之後未必會有營業行為;反之,有營業行為未必要去申請商標。總之,必須要有營利行為才需要繳稅,若您只是單純的申請商標,而沒有營利行為,就沒有繳稅的問題。其次,商標申請人可以是個人或公司行號,並非一定要成立公司才可申請商標,你們既然還沒有申請公司行號,可以先用個人名義提出申請。

另外,『24hr即時網路商城』是不可能獲准商標註冊的。依商標法規定,要能獲准商標註冊,必須商標足以使商品或服務之相關消費者認識其為表彰商品或服務之標識,並得藉以與他人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也就是說,申請作為商標的名稱或圖樣必須要具備有識別性(又稱為『特別顯著性』)才有可能成功獲准商標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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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詢問:

請問二人共同研發出新技術,可否共同申請專利,如果可以共同申請專利,是否共有專利申請權?!應該如何辦理專利申請手續呢?!謝謝!!

專利申請達人回覆:

可以的。二人共同研發新技術,可共同申請專利,共有專利申請權。
專利法第十二條明定,專利申請權為共有者,應由全體共有人提出申請。二人以上共同為專利申請以外之專利相關程序時,除撤回或拋棄申請案、申請分割、改請或本法另有規定者,應共同連署外,其餘程序各人皆可單獨為之。但約定有代表者,從其約定。前二項應共同連署之情形,應指定其中一人為應受送達人。未指定應受送達人者,專利專責機關應以第一順序申請人為應受送達人,並應將送達事項通知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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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詢問:

本人常利用空暇時間撰寫電腦程式,請教電腦軟體是否可以申請專利呢?!

專利申請達人回覆:

可以的。除依專利法第22條、第23條規定之不予發明專利之事項外,我國對於以電腦軟體相關發明申請專利並未設限。若屬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符合專利法第22條(具產業上之利用性、新穎性及進步性),且不違反專利法第24條之規定,當可申請發明專利,而其專利之准駁仍應以專利說明書所提之技術內容為審查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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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不保護概念,必須揭露具體可行的技術內容,並可供該領域人士據以實施者,才可獲得專利保護。

以上說明,希望您看的懂。若還有商標專利相關問題,亦歡迎來電(或LINE)討論。電話:0928497857,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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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請問如何申請專利,申請專利流程為何?我和好友最近共同撰寫完成一個電腦軟體,想要申請發行專利,可以共有專利嗎?專利申請有沒有什麼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呢?還有,我印象中電腦軟體應該是可以提出專利申請沒有錯吧?謝謝您!!

ANS:

您的問題,簡單幫您回覆如下。

申請專利要向專利主管機關(智慧財產局)提出申請,專利申請流程詳參下圖(以發明專利為例)。至於申請專利應注意事項,其實申請專利並不難,但牽涉到專利實務經驗的累積及撰寫專利文件的技巧,因此還是良心的建議您委請專業的專利代理人申辦較妥。

發明專利申請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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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專利範圍中所載之發明未構成先前技術的一部分時,稱該發明具新穎性。一般而言,申請專利之發明於申請日(或優先權日)之前如已見於刊物、已公開使用或已為公眾所知悉者,原則上即因已公開而成為先前技術之一部分而喪失新穎性。

以上說明,希望您看的懂。若還有商標專利相關問題,亦歡迎來電(或LINE)討論。電話:0928497857,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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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優先權制度首先揭櫫於巴黎公約(Paris Convention)第4條,明定會員國國民或準國民在某會員國申請專利後,再到其他會員國提出相同之專利申請時,得依專利種類之差異分別給予12個月或6個月的優先權期間。此制度主要的目的在於保障申請人不致於在某一會員國申請專利後,因公開、實施或被他人搶先在其他會員國申請該發明,以致不符合專利要件,無法取得其他會員國之專利保護。
依專利法規定,申請人在世界貿易組織(以下稱WTO)會員或與我國相互承認優先權之外國第1次申請專利,以該外國申請之專利申請案為基礎,於12個月(新式樣為6個月)期間內在我國就相同技術申請專利者,申請人得主張該外國專利申請案之申請日為優先權日,作為判斷該申請案是否符合新穎性、擬制喪失新穎性、進步性及先申請原則等專利要件之基準日,此即國際優先權。

以上說明,希望您看的懂。若還有商標專利相關問題,亦歡迎來電(或LINE)討論。電話:0928497857,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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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不保護概念,必須揭露具體可行的技術內容,並可供該領域人士據以實施者,才可獲得專利保護。

以上說明,希望您看的懂。若還有商標專利相關問題,亦歡迎來電(或LINE)討論。電話:0928497857,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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